第1页 第2页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生社团:“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是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重要政治荣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团省委决定于2023年5月集中对2022—2023年度广东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申报项目和条件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工)委
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统计时间截至2023年4月1日,下同);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工)委”荣誉;
3、原则上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8%;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90%以上;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不低于98%;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开展率达100%;
8、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
9、2022年发展团员编号使用率达100%;
1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11、“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12、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有社会领域发展团员任务的团组织高标准完成社会领域发展团员工作。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团干部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成立满3年(学校领域成立满2年);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
3、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广东省“两红两优”;
4、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达100%;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
9、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
10、2022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团龄3年以上(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2年);
2、2018年至2022年获得过市级、县级或普通高等学校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2018—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202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学生团员仅要求2021年度和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6、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7、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8、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未交团费记录。
9、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1、有信仰。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争先锋。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申请入党,努力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团结带动身边的团员青年一起奋斗、一起进步。
3、敢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肯吃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扎根人民群众,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以务实精神和科学方法攻坚克难,以奋斗精神和担当意识勇挑大梁,为党和国家事业奉献青春力量。
5、重品行。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村(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 [2] 下一页
上一条:活动回顾 | 毕业季志愿活动 下一条:金融学院关于2022年“文明安全纪律教育月”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公示
【关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荔湖街华商路一号 联系电话:020-86680941
Copyright © 广州华商学院金融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