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团支部、学生组织推荐,系团总支审核,系党总支评议,现将我系本学期拟推荐参加学院第19期党校学习的入党积极分子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6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共5天。若对上述决议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经济与金融系反映。
受理电话:经济与金融系党总支联系电话,020-82666613
受理地址:经济与金融系办公室,行政楼306室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经济与金融系
2016年3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规范清明节前后请假程序及安全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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