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系关于学生请假事项的一些说明
各班、各学生组织、各相关辅导员:
我系学生请假务必遵照《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考勤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其中需要强调的是:
一、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和其他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上课时间旷课一天按六个学时计,其它按四个学时计。
二、学生请假须事先本人到所在辅导员处当面请假;不能当面请假的可以使用电话,后用短信确认。学生需要请假回家的须要家长电话确认,请病假须要补回医生证明,请公假须有主办方证明。凡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和后一天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的可向系主任说明,同意方可请假。
三、辅导员批假两天以内,系领导批假一周以内,教务处批假两周以内,第二第三种情况由辅导员带着学生或将学生情况向上级汇报申请批假。
四、课堂考勤由各班班长负责、纪律委员统计;其他活动由指定学生干部负责。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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